根据国家测绘局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明长城资源调查与测量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依据两局《关于合作开展明长城资源调查与测量的工作协议》内容,2008年6月6日,辽宁省文物局和辽宁省测绘局在沈阳召开专门会议,签署了《辽宁明长城测量工作委托协议》,并就下步辽宁明长城资源调查与测量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春雨,省测绘局副局长、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柏惠印出席会议并代表两局签署了《辽宁明长城测量工作委托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辽宁省明长城资源测量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协议内容,省文物局将在6月10日前一次性向省测绘局提供可满足明长城测量参考需要的田野调查成果,并尽快拨付给省测绘局第一批测绘经费。省测绘局将于6月11日在沈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和部署辽宁明长城测量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并立即启动外业测量工作。在工作时限方面,省测绘局将投入精干力量,确保2008年8月底前完成1:10000外业像片控制,2008年10月底前完成明长城长度量测并提交相关数据;2008年12月底前向省文物局提交第一批明长城基础与专题地理信息数据成果,2009年3月底前提交全部成果。以上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均比国家确定的标准时间提前一个月。在工作内容方面,省测绘局除了对长城墙体两侧各一公里带宽进行实测外,还将根据辽东长城墙体的特点,对长城防御体系的所有组成部分,如烽火台、敌台、关堡及相关遗存进行全面测绘,以丰富辽宁明长城调查的业务成果。 辽宁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开展以来,省文物局和省测绘局通过“协调工作关系,协商工作内容,协作完成任务”等几个环节,保证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尤其是测绘部门在第一时间无偿为文物部门野外调查提供了1000余张地图,保障了文物野外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本次协议的签署,我省文物与测绘部门将继续密切合作,切实做好我省明长城资源调查资料整理和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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