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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营口日报》    更新时间:2008年7月24日

    近一段时间,在盖州市、鲅鱼圈区的田间果园里,人们经常会看见一支头戴标志白帽、胸佩标志章、手中拿着手铲的文物普查队伍,他们就是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员,正在农村各乡镇、村屯开展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据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队长董文杰介绍,这次文物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统一行动,我市于4月1日起正式启动营口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普查时间为期五年。将对我市境内5365平方公里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展开调查。普查的范围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文物。普查涉及全市41个农村乡镇、646个行政村、31个街道办事处、123个社区。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重新核实我市第二次文物普查发现的328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

  截至6月22日,调查不可移动文物187处,登记消失文物5处。在调查的187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古遗址129处,占总数68.98%;古墓葬28处,占总数14.97%;古建筑13处,占总数6.9%;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4处,占总数7.48%;其它类 (古树、防空洞等) 5处,占总数2.6%。

  考古人员还进一步认证了营口地区汉墓分布广、数量多的一大特点。许多新发现的汉墓是在“二普”中所没有发现过的。从古遗址的地表陶片分布和叠压情况看,证明了部分地域从汉至金元明清各时期,都有人类繁衍生息的生活迹象,也证明了营口历史的源远流长。(记者 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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