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15日召开的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我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31日,全省100个普查单元有57个启动了实地文物调查,共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090处,其中新发现1743处,复查1347处。   为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省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普查实施方案与标准规范要求,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及时安排普查队(组)进场展开实地文物调查和数据登录工作。各市在第四季度要确保县域实地调查启动率达到80%,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重视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交通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老字号、林区、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军事管理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要及时分批认定、公布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将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纳入文物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好普查新发现的文物。 副省长滕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谢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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