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马市
    马市主要以交换或收买马匹为主,是明代与边疆少数民族进行互市的一种固定场所。为使汉、女真、蒙古族互通有无,明朝政府在辽东边墙一线先后开设马市或木市十四处,其中抚顺马市是专为与建州女真部进行贸易而设。此前,建州女真人要到马市交易必须长途跋涉到开原或广宁,很不方便,故而,建州左卫都督董山向明廷提出就近开设抚顺马市一事。天顺八年(1464),明政府在抚顺城东设立了抚顺马市(即今抚顺城东官岭),它与广宁、开原两处并称“辽东三大马市”。
    一、“抚绥边疆,顺导夷民”
                    ——“羁縻”政策与抚顺马市的建立

    抚顺马市的设立即是明政府对建州女真部采取“羁縻”统治的重要措施之一,“抚顺”一词即取其“抚绥边疆,顺导夷民”之意。
    “羁縻”,原意是指牛缰绳,取其牵制和笼络的意思。明王朝本着“天朝上国”的观念,认为边疆各族“服用之物,皆赖中国,若绝之,彼必有怨心,皇祖许其互市,亦是怀远之仁”。因此,他们认为“羁虏之术”,广设马市实是上策。“縻羁”政策是明王朝处理边疆少数民族问题的主要政策之一,具有一贯性。
    明朝政府设置抚顺马市是其羁縻夷人、“以不战为上兵,羁縻为奇计”的统治方针的具体化。明政府希望通过互市,巩固女真各部与明王朝经济上的联系,加强对建州女真各部的控制,使女真人“不战而训拢之”,拱手称臣。故而,明王朝设置马市的目的更多的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
    明朝对马等物品的需求也是明政府设立抚顺马市的主要因素。汉族地区主要从女真地区购买马匹,人参、貂皮等。其中明朝政府对马匹之类的军用物资的需求,使得马市的设立更显重要。明朝初年,为平定内乱,用马频繁。隆庆之前,除了官府自己养马之外,还编派养马民户为官府饲养马匹。民间养官马,马户不仅要保证马的健壮,而且完成定额,否则要如数赔偿。“民间孳牧”对人民而言,又是一项沉重的劳役负担。马市兴起之后,塞外蒙古地区大量马匹进入贸易市场,由于明廷在马市上能以低廉的价格买到足够的马匹,供给军队的马匹有了保障,较之汉族地区放牧孳生更为便利。从此明廷对养马民户不再征收马匹,改为征收银两,减轻了养马民户的负担。女真族人参、貂皮等特产,也为汉族尤其是贵族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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