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都司是明朝防御东北地区的蒙古和女真各部的主要地区。崔氏一族多次与蒙古和女真各部作战,崔氏族墓出土的墓志中对此有确切的记载。崔源,在正统九年和十二年,两次征蒙古兀良哈有功,担任辽东都指挥佥事时,曾打败野人女真寇边。崔胜多次征讨建州女真有功,因此还获得了有特殊贡献才可以得到“龙虎将军”的职衔。崔氏一族,在长期与蒙古和女真各部的军事斗争中,累立战功、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崔源墓志》镌刻崔源“早承父师训,通古典,
明习孙吴”兵法。明宣德七年(1432年)出任懿路城守备,“锄强梁,植柔善,持公秉明,耕守备御,咸得其法。懿路大治,至今人犹德之。”后升辽阳佥都指挥,告诫将士说:“用兵如医家用药不拘常法,在临机应变,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兵法之妙也。尔多士其恭行进止,用命有重赏。否则有显戮。众遂肃整,锐气自倍,乃大克捷,斩获生口,获生口无算。”崔源治军,机动灵活,随机应变,
赏惩分明,这种作战的指挥思想于今仍十分有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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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朝在奴尔干地区设官建置的明证
文献记载,永乐九年(1411年),明朝政府设奴儿干都司,从永乐初到嘉靖时,共设立三百七十个卫、二十个所,对东北地区进行管辖。几百年时间过去了明代设置的卫所早已废弃,无从考证,但是崔氏族墓出土的《崔源墓志》与《明威将军宋国忠墓志铭》及永宁寺出土的两块石碑相互印证,成为明朝在努尔干地区设官建置的明证。
《崔源墓志》明确记载了崔源“宣德元年,同太监亦信下奴儿干等地招谕”,崔胜于天顺年间,招谕海西女真等史实,反映了永乐至嘉靖年间明政府对东北地区的管理。
永乐十一年(1413年),明朝官员在奴儿干都司治所,修建永宁寺时刻的石碑《永宁寺记》,以及宣德八年(1433年)重修永宁寺时又刻的《重建永宁寺记》石碑,详细记载了奴儿干都司和卫所的情况。永宁寺碑中记载的“钦差亦失哈”,重建永宁寺碑中记载的“钦差都知监亦失哈”与《崔源墓志》提到的亦信是同一个人。
《宋国忠墓志》于1964年辽阳市鹅房出土,撰刻于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墓志上书“明故明威将军宋公墓志铭”《明威将军宋国忠墓志铭》记载了宋国忠的高祖宋卜花曾在明初奉命招谕奴儿干的事迹。
这些碑志的内容相互印证,是证明奴尔干都司的设立与存在的有力物证,为我们研究明代东北疆域,特别是奴儿干地区的历史,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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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葬制从俗——“简约”的丧葬习俗
崔源族墓中出土的随葬品有瓷器、锡器、服饰、革带、金银首饰和头饰等。其中的金银质地的发簪、镂空葫芦形金耳饰、鎏金革錾花银带等都是做工十分考究的精美艺术品。
但是,总的来说,崔源族墓的葬制和出土文物,均比较简陋,与其地位极不相称。这与其它地区发掘的明墓也不相同,但是与东北地区已经清理发掘的一些与崔源家族地位相近的墓葬中,在葬制和出土遗物上十分类似。故而,对崔源族墓的发掘,可以看出明代东北地区葬制上的一些特点。
崔源族墓的墓葬结构比较简陋是其葬制的主要特点之一。墓葬一般均采取土坑竖穴,没有墓室和墓道。有的墓仅具一棺,有的墓葬填土则就地取材。其中崔鑑的墓尤为简陋,原本就仅打算建一狭小的砖石墓室,但是最后仅完成了墓壁的前、后、左三面,右壁一直未能完成,既无墓顶,也没有墓门、墓道。
族墓中有的采取火葬,是其又一十分值得注意的葬制形式。虽然,自宋元以来,北方地区火葬十分流行,但是,明政府曾下令禁止火葬。而崔源最为明初地方的高级官员,并没有遵守明朝的法令,他与其妻属均采用火葬,族墓中相对为晚期的墓葬中也有使用火葬的形式,这也表明了当时辽宁地区还在流行火葬这种丧俗。
族墓中的殉葬品也不十分奢华,并没有见到陪葬瓷器,而多为釉陶和缸胎粗瓷,这是崔源族墓较为独特得一点,即使在辽宁或其他地区的明墓中均未见到这种情况。
崔源族墓的葬制和出土文物简陋的原因,大致从《全辽志》记载的韩玺的看法中可窥一斑。韩玺一族与崔氏一族大致同时、地位相仿、关系十分密切。韩玺认为丧制应当“从俗”,即遵循当地推尚简约的习俗。故而,崔源族墓的发掘,为我们了解东北地区的丧葬习俗提供了最为直接而有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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