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0个文化馆成为“国家一级”
发布:辽宁省文化厅    来源:《沈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8年6月19日

  6月18日从市文化局获悉,近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二次全国艺术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名单,其中,辽宁省参评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中,共有24个成为国家“一级馆”,位列全国第五,其中沈阳市占了10个。

  沈阳这10个艺术馆、文化馆包括:市群众艺术馆,于洪区、和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沈北新区、沈河区、东陵区、辽中县文化馆。另外,苏家屯区、康平县、新民市文化馆入列国家二级馆;法库县文化馆为三级馆。

  据了解,文化部的评估四年进行一次,评估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区县(市)文化馆硬件设施得到了全面改善,共投入1.57亿元,新建、改建面积达到45000平方米。沈北新区投资建设的文化馆集文化馆、图书馆和少年宫于一体,成为新区标志性建筑。辽中县文化馆新馆建筑面积达7400平方米,成为目前全省单体面积最大的文化馆。

  在软件方面,各艺术馆、文化馆重培训,抓精品,群文创作和演出呈现“群星璀璨”局面。群星奖是政府设置的群众文化活动最高奖,由文化部每三年评比一次。沈阳在历届全国群星奖评奖中,获得的奖项数量在全省居前。去年大东区选送的作品《失去的绿洲》,荣获第十四届全国“群星奖”。2007年,沈阳在省级以上各类文化赛事中共获奖365项(次),其中国际级奖12项、国家级奖156项、省级奖197项。

  此外,沈阳市还采取市区连动、多方参与的形式,先后举办了“春满家园”百姓风采展示电视大赛、文化广场、“文化四进社区”、“欢乐进农家”等全市性、区域性大型文化活动58场。同时,各区、县(市)还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对考证史料提供了依据。(李彤)